2020-08-31

肖耿、沈聯濤:降低新冠疫情的社会成本

肖耿、沈聯濤

肖耿、沈聯濤:降低新冠疫情的社会成本

香港 –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羅納德·科斯(Ronald H. Coase)在1960年提出了“社會成本問題”:人類活動通常具有負面的外部性,因此個人權利不能是絕對的。社會組織必須出面干預。新冠疫情危機正是反映這種個人與社會互動關系的最好案例。

盡管幾乎每個國家都因大流行而遭受痛苦,但有些國家的表現要好於其他國家。 雖然有些國家已經將新冠病例減少到接近於零,但另一些國家的感染和死亡率卻穩步上升了幾個月。 正如麥肯錫公司指出的,前者受疫情而中斷的人員自由流動及其相關的經濟活動已恢復正常。而后者的此類活動仍比大流行前的水平低約40%。

並非每個人都遭受同樣的痛苦。 低薪工人獲得醫療服務的機會較少,而且很少有機會居家工作,因為他們的職業往往屬於最基本但必要的輔助崗位。他們在疫情中受到醫護保障及經濟收入的雙重打擊。

這使全球所有人處於危險之中。 畢竟,即使某一個國家已經控制了第一波新冠病毒感染,由於該病毒可以繼續從抗疫表現較差的國家輸入,這個抗疫成功的國家將仍然面臨病毒重新流行的威脅。 換句話說,一些國家抗疫機制安排不當導致的疫情社會成本正在分攤擴散到那些抗疫機制運作良好的國家。

解決此問題的第一步是確定哪種抗疫機制安排對降低新冠疫情的社會成本最有效。 正如人們可能會想到的,這不僅僅是擁有強健醫療與公共衛生體制的問題。 美英的體制相對其它國家更健全,而疫情在其本國爆發前都有數周,甚至數月,的預警准備時間,但兩國的感染率和死亡率均位居世界前列。

相比之下,東亞國家是第一波被感染的,這意味著它們幾乎沒有預警與准備時間。 然而,東亞許多國家已將新冠案例降到接近零。 這個差異歸因於政府與社會對抗疫的態度與機制:每個社會對政府的作用和責任是什麼,以及在為公共利益採取集體行動方面,它期望社區組織在多大程度上扮演主角。

美國長期以來一直強調個人自由。 “小政府”是一個流行的說法,認為在市場以及社會和政治活動中,追求個人利益的參與者自然會產生積極的社會效果。而 政府干預(即使是在疫情大流行的情況下)也會侵犯個人權利,甚至違反了成為一個美國人的意義。 抗議戴口罩及就地隔離避難的政府命令反映的正是這種觀念與態度。

這與流行於東亞的觀念與態度截然不同。 因此,許多西方觀察家將中國成功遏制新冠疫情歸功於其集權體制,認為其限制了個人自由、隱私和經濟效率,而這是民主體制的政府無法做到的。

科斯的理論表明為什麼這種邏輯是有問題與缺陷的。 正如他所解釋的,如果所有參與者都擁有完整的信息並面臨接近零的交易成本,那麼市場也許能夠將社會成本降至最低。 但是,即使在正常情況下,這些條件也是不現實的。

在新冠疫情大流行期間,任何人都不可能獲得有關該病毒的全面而最新的信息。 實際上,無症狀攜帶者的存在排除了獲得“完整信息”的可能性。 而且,由於執行佩戴口罩、隔離、測試、和追蹤密切接觸者的交易成本很高,因此僅憑個人自願選擇來遵守這些必要的流行病預防規則是不足以有效遏制新冠病毒的。

但是,蘇聯式的集中干預也是行不通的:隻靠政府官員是無法始終觀察每個人的一舉一動,也無法保証每個人都可以做到各種預防行為。 與流行的看法相反,這並不是中國所做的。 相反,中國政府認識到靠完全個人自願的行動是不夠的,因此國家提供了全面強制性的規則來幫助、促進、確保個人和社區的合規,並為實施合規行為提供了財政和后勤支持。

本文作者之一從香港去深圳的經歷有助於理解中國的抗疫機制。從香港到達深圳后,從海外入境人員便被送往指定的旅館進行14天強制性隔離檢疫,而該旅館配備了醫務人員監測體溫及執行相應的檢測。 在前往旅館的途中,當局已經與房東和社區聯絡人取得聯系,為稍后迎接入境人員進入社區做好准備。

從口岸到檢疫酒店再到家,每個邊防海關官員、公共汽車司機、安檢人員、醫務人員和旅館工作人員都穿戴全套個人防護設備,而公用區域都有定期消毒。 政府也提供了所有需要的抗疫資源。

一個旅行者當然願意回家,而不是在隔離酒店呆兩個星期。但是這些因抗疫合規而產生的個人的高成本,其實遠遠低於因抗疫干預機制不健全不徹底而導致的總體社會成本。 因此,在一個完善清楚的抗疫機制支持和指導下,包括利用社交媒體等多種渠道進行溝通,中國的居民都能夠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中國的各類政府機構之間也明確界定了實施抗疫措施的責任。

不言而喻的結果是,中國迅速而且大幅度減少了新冠病毒的感染和死亡。 其它東亞國家,包括日本、新加坡、韓國、和越南,也使用了非常相似的機制與方法,並取得了類似的成功。 在每種情況下,政府都盡早進行了干預,並制定了全面的規則和指南,也提供了實施相關干預措施所需的資源。 在每種情況下,社會都普遍接受了旨在促進共同利益的政府干預。

至關重要的是,這些東亞國家的文化和政治體制截然不同。 因此,不去學習東亞抗疫的有效機制與實踐,反而將抗疫模式轉變成地緣政治或意識形態領域抗爭的問題,是錯誤的。 科斯理論給我們的啟示是,撇開意識形態與政治因素,每個社會都必須制定使社會成本最小化的制度安排來規范有外部效應的個人行為。 畢竟,如果一些個人的“自由”決策與行為可以嚴重傷害大眾的整體利益的話,大眾是不太可能享受到“自由”的。

本文來自Project Syndicate,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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